本報訊 (記者晉峰通訊員佳強)準備給別人匯款時,發現卡內的存款比匯款額少了30元,家住千峰南路的李女士便在自動櫃員機上先往卡裡存了50元錢。存錢後,李女士又決定用“手機銀行”匯款,但卻忘了退卡,結果被“後來者”盜取存款1.2萬元。7月29日,公安萬柏林分局經偵大隊在案發當晚便將“後來者”張某抓獲。7月29日下午,李女士到千峰南路附近一家銀行辦理轉賬業務,發現卡內餘額8萬餘元,比需要轉賬金額少30元。為此,李女士到自動櫃員機上先補存了50元錢,但櫃員機轉賬系統總是提示“無法轉賬或轉賬不成功”。李女士詢問得知,通過 ATM 機每筆轉賬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。李女士盤算,如果改用“手機銀行”轉賬,既方便快捷又能節省手續費,便離開銀行回家,邊走邊用手機操作。沒想到,在成功轉賬5萬元後再轉剩餘的3.15萬元時,系統卻提示“卡內餘額不足”。心生疑惑的李女士在包里翻找銀行卡,準備去銀行查詢,才發現自己剛纔在銀行補存錢後忘了取卡。情急之下,她一路小跑趕到櫃員機前尋找,卻發現現場既無人也無卡。經查詢,李女士轉賬5萬元之前,卡內有1.2萬元存款被他人取走。接到報警,公安萬柏林分局經偵大隊民警調取銀行監控資料、存取款記錄和賬戶信息等資料後,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張某,並於當晚將其抓獲。張某交代,當日他排在李女士後面等候取款,李女士走後,他發現李女士的銀行卡還沒有退出來,且卡已輸入密碼處於可操作狀態,便趁四下無人以每次3000元的最大限額,分4次盜取存款1.2萬元。隨後,張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被刑事拘留,民警提醒大家,遇到化療副作用類似情況,應將銀行卡主動交銀行或公安機關,切莫因一時貪念觸犯法律。  (原標題:排隊取錢 “後來者”盜取存款一萬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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